本校受教育部補助辦理法治教育、原住民教育、新住民文化、食農教育增能學分班,學員公費進修,教師修習取得成績可登錄教師在職進修網時數。
(一)報名方式:即日起至112年06月30日止(以郵戳為憑),額滿為止。掛號寄出下列報名資料:(請依序裝訂,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資料、逾期及資格不符恕不受理,報名資料概不退還。)
個人資料:
住宿生住宿費:本校暑假住宿開放區域為山上宿舍區,走下山約15分鐘,如需申請住宿請自行考量,每日住宿費200元(自費),住宿日為開課當日入住到上課最後日(早上10:00前退宿)亦即一週課程住宿費為1000元,請於線上報名時勾選住宿,6/30依照E-mail通知於7/1~4繳交住宿費。
範例:原住民班 7/16入住 7/21早上10:00前退宿
新住民、食農班 7/23入住 7/28早上10:00前退宿
計次停車申請:校內停車為車牌辨識系統,學員申請計次停車每次收費100元,需求學員請於6/25前至https://forms.gle/EQd2vCMDE1EsZZ3D7登記申請,學員請於開課第一天於上課教室現金繳費,無辦理者依規定須採計時收費(每小時約60元,每日上限300元)。
(二)錄取公告:本校教師研習中心將於112年7月上旬於本校教師研習中心網站公告錄取名單(亦可於教師在職進修網查詢),並E-mail通知錄取學員上課相關事宜。
(三)招生對象:
1.高級中等(含高中職)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在職專任教師。
2.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,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在職代理、代課或兼任教師。
3.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任教,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,並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資格之該科外籍之在職教師。
4.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任教,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,並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資格之該科外籍之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。
(四)錄取順序:
第一順位:「具合格教師證書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在職專任教師」
第二順位:「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,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在職代理、代課或兼任教師」
第三順位: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任教,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,並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資格之該科外籍之在職教師」。
第四順位: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任教,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,並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資格之該科外籍之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