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-05-27
113年教育部補助專長增能學分班招生公告(原住民族教育、新住民文化、食農教育)
113年教育部補助專長增能學分班招生公告(原住民族教育、新住民文化、食農教育)
本校受教育部補助辦理法治教育、原住民族教育、新住民文化、食農教育增能學分班,學員公費進修,教師修習取得成績可登錄教師在職進修網時數。
(一)報名方式:即日起至113年06月28日止(以郵戳為憑),額滿為止。掛號寄出下列報名資料:(請依序裝訂,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資料、逾期及資格不符恕不受理,報名資料概不退還。)
請於6/28 13:00前至本中心網站之網路報名頁面線上報名後列印、簽名。
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合格教師證明影本 1 份
在職證明正本。
最近三個月一吋大頭照 1 張
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各 1 份
最高學歷影本 1 份
計次停車申請:校內停車為車牌辨識系統,學員申請計次停車每次收費100元,需求學員請至https://forms.gle/BKepGNoCR5UPyLPFA登記申請,學員請於開課第一天於上課教室現金繳費,無辦理者依規定須採計時收費(每小時約60元,每日上限300元)。
(二)錄取公告:本校教師研習中心將於113年7月上旬於本校教師研習中心網站公告錄取名單(亦可於教師在職進修網查詢),並E-mail通知錄取學員上課相關事宜。
(三)招生對象:
高級中等(含高中職)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在職專任教師。
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,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在職代理、代課或兼任教師。
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任教,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,並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資格之該科外籍之在職教師。
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任教,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,並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資格之該科外籍之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。
(四)錄取順序:
第一順位:具合格教師證書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在職專任教師。
第二順位: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,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在職代理、代課或兼任教師。
第三順位: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任教,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,並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資格之該科外籍之在職教師。
第四順位: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任教,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,並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資格之該科外籍之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