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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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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24-05-27

113年教育部補助專長增能學分班招生公告(原住民族教育、新住民文化、食農教育)

 

本校受教育部補助辦理法治教育、原住民族教育、新住民文化、食農教育增能學分班,學員公費進修,教師修習取得成績可登錄教師在職進修網時數。

(一)報名方式:即日起至113年06月28日止(以郵戳為憑),額滿為止。掛號寄出下列報名資料:(請依序裝訂,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資料、逾期及資格不符恕不受理,報名資料概不退還。)

  1. 請於6/28 13:00前至本中心網站之網路報名頁面線上報名後列印、簽名。
  2.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合格教師證明影本 1 份
  3. 在職證明正本。
  4. 最近三個月一吋大頭照 1 張
  5. 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各 1 份
  6. 最高學歷影本 1 份     

計次停車申請:校內停車為車牌辨識系統,學員申請計次停車每次收費100元,需求學員請至https://forms.gle/BKepGNoCR5UPyLPFA登記申請,學員請於開課第一天於上課教室現金繳費,無辦理者依規定須採計時收費(每小時約60元,每日上限300元)。

 

(二)錄取公告:本校教師研習中心將於113年7月上旬於本校教師研習中心網站公告錄取名單(亦可於教師在職進修網查詢),並E-mail通知錄取學員上課相關事宜。

(三)招生對象:

  1. 高級中等(含高中職)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在職專任教師。
  2. 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,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在職代理、代課或兼任教師。
  3. 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任教,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,並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資格之該科外籍之在職教師。
  4. 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任教,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,並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資格之該科外籍之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。

(四)錄取順序:

第一順位:具合格教師證書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在職專任教師。

第二順位: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,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在職代理、代課或兼任教師。

第三順位: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任教,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,並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資格之該科外籍之在職教師。

第四順位: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任教,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,並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資格之該科外籍之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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