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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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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25-04-16

114年教育部補助專長增能學分班招生公告

本校受教育部補助辦理原住民族教育、新住民教育、食農教育、人權與法治教育、社會情緒學習(SEL)教育、科技資訊與媒體素養增能學分班,學員公費進修,教師修習取得成績可登錄教師在職進修網時數。

 

(一)報名方式:即日起至1140627日止(以郵戳為憑),額滿為止。掛號寄出下列報名資料:(請依序裝訂,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資料、逾期及資格不符恕不受理,報名資料概不退還。)

  1. 請於6/27 13:00前至本中心網站之網路報名頁面線上報名後列印、簽名。
  2.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合格教師證明影本1
  3. 在職證明正本。
  4. 最近三個月一吋大頭照1
  5. 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各1
  6. 最高學歷影本1  

計次停車申請:校內停車為車牌辨識系統,學員申請計次停車每次收費100元,需求學員請至https://forms.gle/iKv267geo14VXR3r9登記,由中心代為申請後,將寄送繳費單至學員報名留存之電子信箱,請學員於繳費期限前自行完成繳費。按駐警隊規定,既經繳費,無論天災或停課,概不退費。無辦理者依規定須採計時收費(每半小時30元,每日上限300元)。

 

(二)錄取公告:本校教師研習中心將於1147月上旬於本校教師研習中心網站公告錄取名單(亦可於教師在職進修網查詢),並E-mail通知錄取學員上課相關事宜。

(三)招生對象:

  1. 高級中等(含高中職)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在職專任教師。
  2. 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,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在職代理、代課或兼任教師。
  3. 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任教,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,並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資格之該科外籍之在職教師。
  4. 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任教,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,並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資格之該科外籍之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。

(四)錄取順序:

第一順位:具合格教師證書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在職專任教師。

第二順位: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,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在職代理、代課或兼任教師。

第三順位: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任教,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,並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資格之該科外籍之在職教師。

第四順位: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任教,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,並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資格之該科外籍之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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