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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心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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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23-09-26

國立政治大學教育學院教師研習中心

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第2階段開課通知


親愛的第二專長班學員您好:

112年教師在職進修中等學校輔導教師第二專長學分班第2階段開課在即,開課方式為實體課程,將於10月14日(星期六)開始上課!

課表請參閱https://tisec.nccu.edu.tw/PageDownload?fid=11964

請詳閱修業規定:https://tisec.nccu.edu.tw/PageDownload?fid=2666 

一、上課地點:學思樓,請學員依課表所列科目、上課時間逕至課表所列教室上課。

二、請假規定:依本中心教務規則辦理      

第十九條 學員因婚、喪、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無法參加考試者,得持相關證明向任課教師請假, 經請准假者准予補考,由教師擇期辦理之,補考時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請假。

第二十條 學員於修業期間,任一學科缺課逾該學科全學期授課總時數三分之一者,不得參加期末考試,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;任一學科缺課達該學科全學期授課總時數五分之一者,扣該學科成績百分之五。

第二十一條 學員因故不能上課,須事前請假,因病請假者須有校醫或醫院證明。如因特別事故不及事先請假者,應先以電話報備並於缺席日起一週內補辦請假手續。

第二十二條 學員請假經核准後而缺席者為缺課;未經請假或請假未准而缺席者為曠課。曠課一小時以缺課五小時計,一學(暑)期曠課達該學期上課總時數二分之一以上者,應令退學。

第二十三條 學員請假,應至值班室領取請假單,先請任課教師同意簽名後,再送本中心登錄備查。

第二十四條 學員修業期間須依課程到校上課並簽到,若發現委請他人代為簽章,經檢舉並查證屬實者,該堂課將以曠課計算,並通知原服務機關。

三、 停車:

汽車請依照規定(正門)進入,機車不可入校校內停車為車牌辨識系統,有申請計次停車10次以下同學於每次入校時繳費,10次以上可辦理短期停車證學員,請於開課第一天於上課教室現金繳費、領證,並依照申請方案遵守本校停車相關規範入校停車。無辦理者依規定須採計時收費(每小時約60元,每日上限300元),校內相關規定可參考停車管理辦法:https://s.yam.com/Mxg8R、停車收費辦法: https://s.yam.com/tB4TA

機車停車資訊:可將機車停放於學校附近(郵局旁,郵局後方超市附近等)免費停車格、堤外道南橋下機車停車場、指南山莊對面莊外舍機車停車場、巷道公有停車位,公開提供給附件居民或學生使用,或可至萬興國小停車場(機車計次20元)等處停放。

四、 學員證:於上課第一日帶回蓋註冊章。

六、 課程大綱:將於開課日前陸續公布於本中心網站→招生及課程→課程資訊→課程大綱

七、 課表、教室如有異動,或有最新班務消息,將即刻於中心網站(http://tisec.nccu.edu.tw) 公告,請隨時上網查看。

八、 班務:開課第一日選班代、幹部,上課日請班代至中心取風琴夾,開課後如有中心訊息公布,將紙本公告於班級風琴夾中之聯絡簿,請班代傳閱全班;上課日誌請填寫後(填寫者、班代、授課教師)簽名。

九、 如因疫情有需配合辦理登錄事項,悉依照本校規定辦理。防疫注意事項:中心於早上開教室會噴灑清消及打開門窗,上課大樓門口備有酒精消毒液,請於進入大樓時記得消毒,教室內座位雖有區隔,為防疫安全,仍請務必配戴口罩、盡量保持安全距離。如有學員染疫須回家隔離,中心會於上課教室架設視訊讓隔離學員亦能參與。

十、教師研習中心聯絡方式

    (一) 聯絡電話:02-29387894

    (二) 中心電子郵件:tisec@nccu.edu.tw

    (三) 中心網址:http://tisec.nccu.edu.tw

    (四) 中心地址:11605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 學思樓四樓

中心感謝您的協助與配合。

敬祝

 學業精進

教師研習中心 敬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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